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

到底该不该做好人?

以下标题转自天涯社区:
新京报:《有人摔倒,你扶不扶?》
大河报:《法院判决依据是法理还是常理?》
新快报:《帮人反被法院判赔4万?》
云南日报:《武断的“常理”让人胆战心惊》
齐鲁晚报:《法律不能逼人当“小人”》
南方日报:《司法判决应当依据什么常理?》
潇湘晨报:《公众表达:法官的“情理”和“常理”很可怕》
河南商报:《判决书讲法理而非常理》
羊城晚报:《见人跌倒你别扶?》
钱江晚报:《拍"案"惊奇:良知的证明还是阿Q的逻辑》
金陵晚报:《输了官司彭宇哭了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非见义勇为》
东南快报:《男子扶起摔倒老太反被告》
东方今报:《搀扶摔伤老人反被诬告索赔 法院判他赔偿45876元》
北京青年报:《彭宇一审败诉与可疑的自由心证 》
海峡都市报:《老妇摔倒 你还敢不敢扶?》
南方都市报 :《彭宇: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》


昨天晚上给周曙光发了一份邮件,问他最近在忙什么,早上他回信说:他准备采访彭宇。我说:我会一直支持他的。像这样的事不能让它成为惯例,成为不做好人的借口,否则世界将失去爱。

彭宇为什么那么受关注,因为中国不只一个“彭宇”,类似彭宇的事早已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。反映出的一个问题是:如果好人得不到好报,那我们还该不该做好人?我觉得如果我们人人都觉得好人做不得,我们都不愿去帮助别人的话,整个社会将失去人性的关爱,这样的社会不适合人类生存。

可见这种想法一旦成为惯例,对我们大家来说都不好。一个本来能够被救活的人因为没人救助死去了,谁能保证一生中绝对不会遇到这种需要帮助的情况呢?所以我们要支持多做好人好事,要严厉的惩治那些利用并陷害“中国的彭宇们”的人。

记得去年我写过一篇关于一个大学生在公交车上斗匪徒,而旁边乘客熟视无睹的事,我觉得这太不应该了。现在又来了个彭宇,我觉得一定要让好人得到应有的评价、支持和赞赏。

希望大家都支持一下彭宇,让“彭宇事件”燃起中国人火热的助人之心。绝不能让“彭宇”就这么败诉了,否则总有一天我们会举步为艰,连问路都没一个人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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